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8浏览次数:85


各学院(部):
   学生网上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工作,要把学生评教纳入正常的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中,形成长效的评教工作机制,通过学生参与教学评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各学院必须组织召开全体学生动员大会,传达学校学评教的有关精神和文件,增强学生对网上评教的认识,确保每一名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生范围:全体在校本、专学生(科技、明德学院除外)。
二、课程评价范围: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
三、评价内容:
   课程分为通识、通识核心、理论、体育、实验5个大类。评价分为5个等级(A优秀(90-100);B良好(80-89);C中等(70-79);D及格(60-69);E不及格(50-59)),评价内容和指标见附件。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分别对教师和课程进行评价。
四、学生网上评教的时间安排:11月28日~12月10日。
五、注意事项
   1.系统登录密码遗忘可带个人有效证件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科查询、更改。
   2.评教前请同学们首先修改并保存好自己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的密码,否则,其他人冒名登陆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并篡改信息,尤其是冒名评教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自负。
   3.任何一门应评课程漏评都会影响即将开始的下学期的选课和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查询。请同学们务必对照自己实际修读的课表,按规定步骤和程序,积极参与网上评教,不要出现漏评和不评现象,更不能随意代替其他同学进行评教,否则后果自负。
   4.网评截止日期结束后,教务处不再延长网评日期,也不再受理任何理由的补评。谢绝学生个人到教务处或各学院教学科申辩或进行补评。
   5.由于各种特殊原因不在校的学生,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向学院(部)申请,委托其他同学代评,学院(部)必须作好相关记录。
   6.如在网评中出现整个班级不能评教等特殊情况,请选派代表到北校区教务处课程及考试中心处理。

五、温馨提示
   1.学校资源有限,为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学校不再统一安排机房,请同学们自行上网评教。
   2.请同学们在网评开放期间,分散网评,避免出现系统开放前期与后期集中网评的现象,以免影响网评速度。
   3.同学们在登录系统时虽然输入了学号,但系统不会将个人信息记录在教学评价结果和报告上,评价结果也将在下学期补考成绩登录完成后才公布,同学们可以放心使用“网上教学评价系统”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进行评价。
   4.网上评教过程中发现其他问题,请咨询教务处,联系电话:8292167。




                                                         教务处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