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修订和完善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4浏览次数:131

 

各学院(部):

随着我校学分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按照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的要求,需

要对贵州大学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现将《关于修订和完善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各学院(部)征求意见,请各学院(部)及时将反馈意见在本周五前发送到教务处邮箱aa@gzu.edu.cn.

联系电话:8292070

 

                                         贵州大学教务处

                                         2011年6月7

 

附:《关于修订和完善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附:

关于修订和完善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从2009级学生开始推行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并制订了《贵州大学200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09方案》)。

随着学分制的不断推进,按照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的要求,需对《09方案》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为了体现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广适应、强能力的培养理念。针对本次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适用范围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适用于我校2011级之后的所有本科专业,是各学院(教学部)为各专业安排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的依据,也是学生制订修业计划、安排学习进程和选择修读课程的指导性文件。

二、培养方案结构和总体要求

1、总体结构。培养方案的总体结构与《09方案》基本保持不变。

2、最低学分要求。各专业培养方案的最低毕业学分仍然由第一课堂的最低学分要求和第二课堂的最低学分要求两部分组成,四年制本科专业第一课堂总学分为164170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的第一课堂的总学分为200215学分;第二课堂学分最低要求为4个学分。

 3、实践环节要求。培养方案的修订应突出实践教学,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非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比例不得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非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比例不得少于总学分的25%。对艺术、外语、体育等类专业的讲授课程中大量出现的课带实践,其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的划分可由相关学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

4、选修课的比重。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培养模式,拓展学生个性发展的空间。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除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外,选修课与必修课的比例不能低于37。限定选修课是指学生在选择专业方向时的限选,不能是整个专业的限选。本次修订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应尽可能地增加选修课的比例。

5、课程学分的控制。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应增加低学分少学时的课程数量,高于3个学分的单门课程应严格控制,除了含课内实验的课程之外,专业课程和个性课程中原则上不能设置单门高于3个学分的课程。

6、通识课程的设置

通识课程中的外语类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学生在校期间无论选读那个语种,必须修满同一语种的14个学分,未修满者不能毕业。《大学英语》采取分级教学模式,允许外语水平较好的学生从《大学英语2》开始学习。通识课程中也包括部分限定选修课程,如:《形势与政策》课与第二课堂中的形势与政策系列讲座二必选一。

7、数理化基础课的选择。数学、物理、化学等公共基础课应达到相应的最低学分要求,理工农类各专业,数学、物理、化学必须纳入必修课程。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数学类必修课程原则上应涵盖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教学内容。在修订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从校级平台课程中选择不同要求、不同类别的公共基础课程。

8、第二课堂的要求

第二课堂学分仍然按09培养方案设置,包括形势与政策系列讲座、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活动、大学生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和课外科技活动、学术讲座和报告、社会实践活动等。第二课堂学分中,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活动1个学分为必修学分,在通识课程中未修读《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学生,形势与政策系列讲座的2个学分为必修学分。

9、 国防生部分单列课程

各专业国防生单独开设军事体育类课程。《军事理论》及军训的学分用国防知识教育和体育训练替代,在开学第一、二周完成;《大学体育》的学分由军事体育课程(训练)替代;《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学分由《军人思想道德修养》替代。另外,通识拓展课程的学分也可由《军事共同基础知识》(2学分)、《我军基层部队介绍》(2学分)、《国防生常识》(2学分)、《怎么当好初级军官》(2学分)替代,不足部分仍从通识拓展课程中选择(具体要求见《关于对贵州大学国防生培养方案作一定调整的说明》)。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 新增专业

补充修订新增专业的培养方案,对于新增的专业方向要在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过课程模块进行设置。

(二) 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是指各专业培养中体现学生专业素养和能力的主要课程,应该是大类或专业课程中的主要必修课程,一般在10门左右。

(三) 辅修专业

为拓展学生个性发展的空间,各学院可选择1-2个受学生欢迎的专业,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辅修专业,在开设辅修的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注明辅修应完成的课程及最低学分要求,培养方案中对辅修应修读的课程用“*”号标注。辅修专业的最低学分要求原则上在30-36学分。

(四) 专业方向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一个专业只能制订一个培养方案,09方案中按方向制订的培养方案必须进行整合,专业方向应通过不同的课程模块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实现分流培养。

(五) 大类平台

为进一步整合教学资源,体现大类培养特色。已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应在大类课程中搭建大类涵盖专业的大类课程平台,还未开展大类招生的专业,应尽可能在大类课程中体现大类培养的特点。

(六) 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基本保持《09方案》模块设置,在《09方案》思想政治类、军事体育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和通识拓展课程五大模块的基础上,增加通识教育实践1个学分的实践环节。

在计算机类课程中,在《大学计算机基础》和《高级程序设计语言VB》的基础上增加《C程序设计基础》等课程供学生选择修读。

通识拓展课程模块中,将“艺术体育类课程”改为“公共艺术类课程”,并限定选修至少2个学分。

进一步增加通识拓展课程的课程资源是本次修订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丰富课程资源,各学院应在已开设的通识课程的基础上,开出更多的课程供学生选择修读。另外,各学院应根据09方案的执行情况,包括学生的修读情况,对原有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拓展课程模块的修读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七) 个性课程

个性课程是为体现个性化教育而开设的课程模块,总学分不能低于10个学分。个性课程中既要设置本专业的后续专业课程供学生选择,也要对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择课程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指导性教学计划

1、按照学分制培养模式,在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各专业必须按照培养方案同时制订指导性教学计划,指导性教学计划也是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

2、指导性教学计划应保证学生能够在学制内顺利完成培养方案的各个培养环节,并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前毕业或修读辅修专业创造条件。

3、指导性教学计划要合理分配各学期的学分安排,部分课程应考虑全学年开设,为学生参加课程重修提供方便。

四、其它

对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若有不清楚之处,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教务处

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