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教务处文件
校教发【2013】83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
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黔教高发【2014】12号)精神(见附件),我校需将现有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在省教育厅重新登记备案。我校2015年的招生专业将以重新登记备案的专业为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对于现有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学院需填写“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与专业方向汇总表(附件4)”和“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与专业方向设置登记表(附件5)”。
2、对于新增专业方向,学院需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申请表(附件6)”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方向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7)”。
3、对于各表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中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的设置规范填写。表中需填写文字的字号、字体严格与原表文字的设置要求保持一致。
4、请各学院将上述(1)、(2)要求中的电子报表于2月21日前发到教务处教学管理与研究科的邮箱(jw8292072@163.com)。
5、 联系人:付增敏,任新,联系电话:8292072








